莆田市商务局近日印发《关于促进2023年一季度商务经济稳增长四条措施的通知》,深入落实扩大内需战略,出台重点政策措施,推动一季度商务经济“开门稳”“开门红”。
组织发放商贸消费券。围绕汽车、住宿餐饮、建材家居、电子商务、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主题,常态化开展促消费活动,鼓励各县区(管委会)开展首季度促消费活动,投入超1000万元资金发放商贸消费券。
提振住餐消费。鼓励餐饮企业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,支持各县区(管委会)开展“莆阳开春”美食节活动并给予一定补助。对住餐企业一季度内实现营业额达800万元且增幅达15%的,给予2万元奖励;在此基础上,增量每增加500万元(含),给予1万元奖励,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。
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。对新设(含增资)外商投资企业(不含房地产业)于一季度到资达500万美元及以上,用于服务莆田经济建设的,在省级奖励基础上,按实际到资规模的0.5%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。
支持开展“百名网红(达人)进百企销千品”带货专场活动。对相关费用予以50%补助,单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。